2025年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执法组织清理情况报告

2025-12-25 16:16
发文单位
武汉市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
发文字号
2025044
发文日期
2025-12-25 16:1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31850
主题分类
林业
2025年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执法组织清理情况报告
为严格控制和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认真梳理、审查我单位清理的受委托执法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机关 受委托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否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受委托执法依据 受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执法事项 委托书是否已公示 是否存在转委托情形
1 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市黄陂区森林病虫害检疫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武汉市行政处罚委托办法》第二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2 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 黄陂区林业科学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武汉市行政处罚委托办法》第二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和查处。 《湿地保护法》第52、53、54、55、56、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4条、35条、36条、37条;《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28条;《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3 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市黄陂区林业资源预警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武汉市行政处罚委托办法》第二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2条、73条、75条、76条、77条、78条、79条、82条、83条、88条;《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第78条
4 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 黄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武汉市行政处罚委托办法》第二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74条、76条、78条、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49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3条、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第7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