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黄陂妙邦口腔门诊部 | 黄陂区前川西寺大道39号 | 彭惠勇 | 黄陂妙邦口腔门诊部购进天信牌84消毒液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1、《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②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陂卫传罚〔2023〕013号 | 2023/06/26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