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黄陂盘龙城俊华西医内儿科诊所 | 黄陂区盘龙城巢上城二组团10栋1层22室 | 余俊华 | 黄陂盘龙城俊华西医内儿科诊所执业许可证未核准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现仍开展医学检验活动,累计收入200元案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 陂卫医罚〔2023〕009号 | 2023/05/09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没收违法所得:2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