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黄陂姚家集街道寨山村卫生室 | 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寨山村村委会 | 卢家孝 | 黄陂姚家集街道寨山村卫生室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②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陂卫传罚〔2023〕008号 | 2023/05/08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