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黄陂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3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情况如下:
案例一:武汉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3月26日,黄陂区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现场一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进行电焊作业。黄陂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汉某处理热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6月18日,黄陂区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热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生产车间行吊无防脱钩装置;2.配电箱箱门与箱体无跨接线,空开无防护罩;3.机床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4.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足,且无防倾倒措施;5.冷却槽防护栏高度不足;6.氮化炉深坑未设置防护栏。黄陂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武汉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4年6月20日,黄陂区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黄陂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