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示范区项目)的通知

2025-12-08 08:05
发文单位
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武财农〔2025〕950号
发文日期
2025-12-01 08:05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3105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武财农〔2025〕950号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示范区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