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03-10 15:00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陂司[2021]5号
发文日期
2021-03-01 15:2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55635
主题分类
司法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黄陂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陂、法治黄陂,为我区加快建设武汉空港新城、城市生态花园、产业强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1.坚持深学笃用,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导权,以庆祝建党100 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分级分层次组织政治轮训,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坚持政治引领,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全局规划和重点工作。

    3.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党建。以构建“大党建”格局为导向,以“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关作风大竞赛、“党员下沉社区”等为载体,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工作和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发展。

    4.坚持治党从严,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四风”、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推进“双评议”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十进十建”活动,健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开展

    5.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黄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对标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规划纲要和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谋划制定法治黄陂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黄陂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6.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编制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各协调小组的沟通衔接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7.抓好法治督察考核。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增加平时考核权重,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考核和督察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8.聚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力度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协调。围绕依法高效办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督促指导各街乡、区直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涉企案件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推动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启动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做实做优法治体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并纳入年度综合督察、专项法治督察范围,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三、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9.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示范创建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重要抓手,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相关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导各街乡、区直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力争创建一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街道和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和整体提升。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确保我区在省、市考核中争先竞优。

    10.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黄陂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决策执行效果的跟踪问效,建立评估反馈、跟踪督办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11.加强备案审查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具体流程,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推动完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区政府重大项目和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12.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定出台《黄陂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准入、履职、考核、退出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13.狠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审慎监管的协同联动,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指导文化、交通、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5个领域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4.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紧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结果分析运用,建立健全奖惩、通报、追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的监督。

15.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并实施《黄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深入开展“六进百场”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加强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模式,通过民法典宣讲团、“文旅普法轻骑兵”、“普法网红”、普法新媒体等方式,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

    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化解“疫后综合症”。深入推进“一街一品”个人品牌调解和重点部门行业调解,扩展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并与获取补贴、评先评优挂钩。加大武汉市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系统(“法指针”)推广应用力度,提档升级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17.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报请区委、区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所有矫正对象在控在位,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检、电话抽检、现场点检和远程视频点检,开展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出入境证照清查、疫后特殊人群矛盾纠纷化解、异地交叉巡查等专项活动。认真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社矫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智慧社矫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18.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增配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安置,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倾心做好帮教帮扶,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19.坚决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对局机关、各司法所、直属事业单位和人员的精准防控要求,落实防疫物资保障,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办公、法律服务窗口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消杀,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身防护。

    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和服务规范》武汉市地方标准,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

    21.加强律师工作。坚决做好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政策制度关口。规范村(社区)律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好“十百千”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进村(社区)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强化监督指导,突出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执业行为,认真做好信访和投诉查处等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健全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完善律师惩戒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22.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品牌,加大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指导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配合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同行评估等工作,充分运用评估、检查结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23.优化公证服务。深化公证机构改革工作,规范公证处人、财、物管理和服务窗口管理,提升服务质效。严格公证执业监督和公证质量检查,促进公证质量优化提升。

    六、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24.谋划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谋划出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2021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抓好中央和省、市、区下达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25.统筹落实各项改革工作。鼓励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法律业务,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加强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领域“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职能配置和力量配备,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梳理审视现行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健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局信息化三期项目建设,加大网络平台移动端应用推广力度,加快推进“三台融合”。深度参与市局“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打造现代化应急指挥中心。

    27.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对标《武汉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建立统一工作模式、统一工作规范、统一工作流程为重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8.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继续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综合运用督查检查、信息反馈、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方法,加强工作考核,推进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解决律师、公证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29.加强教育培训。坚持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业务培训、信息化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持续深化大培训工作,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资源,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30.强化激励关爱措施。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加大宣传和正面激励力度,大力培育选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发挥好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31.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加强区法学会建设,完成区法学会换届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综治、文明创建、民族宗教、防汛抗旱、国家安全统一战线、反恐、群团侨联工商联、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卫生健康、后勤保障等工作。用心用情做好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