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2020-01-03 14:46
发文单位
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陂安办[2019]41号
发文日期
2020-01-03 14:4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1053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陂安办[2019]41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盘龙城、汉口北管委会,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安委会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安(2019)7号)精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个督查组,对各街乡、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安委会第十次扩大会议精情况。

(二)研究部署落实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落实冬季、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武值电[2019]8号)要求,特别是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复产工作情况。

(三)制定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组织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人员、通讯和交通工具保障情况。

(四)督促本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五)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三、督查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督查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以暗访为主,下沉到基层一线,直奔现场,不开会,不座谈,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留痕检查,每次督查检查随机抽查若干基层单位和企业。(督查组组成人员和督查单位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街乡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督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各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督查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并在督查结束后报送督查工作总结。

(二) 深入一线。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现场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

(三) 律。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要求,严肃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因督查检查而干扰各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附件:安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安排表

 

 

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区安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安排表


时间

即日至2020年2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组别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督查组

成员

殷武明

李建春 张艳 

詹才新

杨勇 鲁贤军

王道伟

熊国胜 吴小浩

刘峰 柴进民

督查

部门

水务局  住建局

教育局 农业

发改局 园林局

文旅局 消防大队

市监局 科经局

商务局 应急局

城管局 交通局 交通大队 卫健局

督查

街乡

三里 武湖

大潭 蔡榨 六指

盘龙城 王家河

横店 木兰山 木兰乡

天河 祁家湾         前川 李集 罗汉

滠口 汉口北

蔡店 姚集 长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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