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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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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安办[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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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1-0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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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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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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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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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安办[2019]41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盘龙城、汉口北管委会,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区安委会第十四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陂安(2019)7号)精神,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各街乡、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区安委会第十四次扩大会议精神情况。
(二)研究部署落实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落实冬季、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武值电[2019]8号)要求,特别是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复产复工作情况。
(三)制定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组织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人员、通讯和交通工具保障情况。
(四)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五)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三、督查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督查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以暗访为主,下沉到基层一线,直奔现场,不开会,不座谈,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留痕检查,每次督查检查随机抽查若干基层单位和企业。(督查组组成人员和督查单位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街乡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督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区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各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督查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并在督查结束后报送督查工作总结。
(二) 深入一线。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现场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
(三) 严守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要求,严肃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因督查检查而干扰各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附件:区安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安排表
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区安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安排表
时间 | 即日至2020年2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 |||
组别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督查组 成员 | 殷武明 李建春 张艳 | 詹才新 杨勇 鲁贤军 | 王道伟 熊国胜 吴小浩 | 严俊 刘峰 柴进民 |
督查 部门 | 水务局 住建局 教育局 农业局 | 发改局 园林局 文旅局 消防大队 | 市监局 科经局 商务局 应急局 | 城管局 交通局 交通大队 卫健局 |
督查 街乡 | 三里 武湖 大潭 蔡榨 六指 | 盘龙城 王家河 横店 木兰山 木兰乡 | 天河 祁家湾 前川 李集 罗汉 | 滠口 汉口北 蔡店 姚集 长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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