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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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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安[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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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1-0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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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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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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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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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安[2019]8号
区安委会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个必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何建文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主任:何宪礼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何文娟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 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建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邱昌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邱昌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美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少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东明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纪委副书记
陈 浩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曙晖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王传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胡 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祥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明 区教育局局长
郑 威 区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丁志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殷希凡 区民政局局长
喻家茂 区财政局局长
裴红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晓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乐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 洪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柳育青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建明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李建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邵 峰 区商务局局长
张 旭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蔡绍英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清萍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章华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中义 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
王 俊 区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杨三九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罗剑锋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段胜华 区总工会副主席
阮仕明 区气象局局长
吕曙明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 超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宪礼同志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各位副区长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陈少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
(一)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宪礼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主 任:王祥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 主 任:马厚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二级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马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李 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裴红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 主 任:梅 伟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殷武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梅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宪礼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主 任:陈少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主 任:王道伟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德勇 区科技和经信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王道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王道伟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国均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李国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金德勇 区科技和经信局总工程师
李国均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李国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文娟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章华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 主 任:任文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任文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柳育青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主 任:范良俊 区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李迎春 区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彭 琪 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政委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范良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丁志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副 主 任:彭 琪 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政委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彭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王 超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王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邱昌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李乐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 主 任:严中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 伟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范良俊 区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中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邱昌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林 洪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副 主 任:肖 波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肖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宪礼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主 任:郑 威 区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副 主 任:金德勇 区科技和经信局总工程师
朱大力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道伟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和经信局,金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张 明 区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王心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王心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蔡绍英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 主 任:方元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方元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张 旭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高 毅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李 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邵 峰 区商务局局长
副 主 任:李 刚 区商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万 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 任:李建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主 任:钟小国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钟小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听取本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汉市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9日
抄送:市安委会。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