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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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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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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6-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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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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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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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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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黄陂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陂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工贸行业企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定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市、区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工贸行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等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覆盖,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
全区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逐条对标和全面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附件2),报送所属街乡安监站(应急办)。各街乡要进一步深入摸底排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等重点企业情况,做到重点企业“底数清”,行动要求“传到位”,督导检查“全覆盖”,并根据我区实际,及时建立涉粉作业1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监管台账,有效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
(二)严格执法,属地专项检查(7月底前)
区应急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严格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仍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顶格处罚;对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要依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及时将企业的处罚情况上报市应急局基础处和执法支队。
(三)紧盯重点,配合市级交叉检查(8月中旬前)
市应急局将对各区相关重点企业,特别是涉粉作业10以上粉尘涉爆等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区应急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被选派参与交叉检查的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严格执法。
(四)突出实效,迎接省级专项核查(9月上旬前)
应急部、省应急厅将对“百日清零行动”开展专项核查。对于发现的执法检查不精准、查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将进行严肃通报、问责。为做好迎接应急部、省应急厅督导考核的准备,我区有关单位要在市应急局的指导下,扎实开展专项活动,确保“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清零,并规范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区安委会将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街乡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街乡工作专班,及时行动、周密组织、扎实推进;要结合实际和企业全覆盖的要求,制定辖区“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传达和部署到每个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对标和自查自改。请各街乡于6月7前将辖区实施方案和一名专职联络人名单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6月22日前报送辖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见附件3)。
(二)面向企业,加强指导调度。各街乡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市安全生产硬措施要求,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帮扶行动,制定干部包保企业行动方案,明确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具体干部包保和专家帮扶名单以及具体帮扶内容。区安委会将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街乡“百日清零行动”取得实效。各街乡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街乡每周五12时前,将辖区“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4)。
(三)过程管控,发挥信息化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互联网+监管”思维,在前期试点重点工贸企业接入在线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推动重点工贸企业在线监管信息接入工作,强化省工贸监管系统和执法系统的使用。各相关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要将涉及重点整治事项的内容在工贸监管系统中逐一录入。区应急局执法检查过程要及时在执法系统中录入,并做好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四)营造氛围,做好宣传教育。各街乡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力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对辖区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治不力的,要加大曝光力度,强化查处和警示作用。
(五)奖惩并重,力戒形式主义。区安委会将对工作成绩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积极向上级推荐。同时,此次“百日清零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区和企业,区安委会将约谈相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六)服务大局,加强工作统筹。各街乡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亮“绿灯”和“黄灯”,帮助企业提升安全水平,支持企业发展,又要敢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亮“红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守牢经济发展安全红线,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联系人:李建春、鲁贤军 电话:61008638
附件:1.区安委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2.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3.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4.“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
附件1
区安委会关于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为指导做好和统筹推进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完成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防范工贸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经研究,成立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 俊 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李建春 区应急局安监科科长
张 艳 区应急局人事科科长
熊国胜 区应急局法规科负责人
严秋玲 区执法大队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安监科,李建春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的宣传报道、调度统计、督查督办、通报约谈、总结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区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全部完成。
附件2
钢铁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重点自查事项 | 是否清零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 |||
2 | 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 |||
3 | 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 |||
4 | 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 |||
5 |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 |||
6 |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 |||
7 |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 |||
8 |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重点自查事项 | 是否清零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 |||
2 | 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 |||
3 | 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
4 | 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 |||
5 | 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 |||
6 | 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 |||
7 | 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
粉尘涉爆(10人以上)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重点自查事项 | 是否清零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 |||
2 |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 |||
3 |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 |||
4 |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 |||
5 |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 |||
6 |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
附件3
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钢铁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产能(万吨/年) | 炼铁 | 炼钢 | 煤气 | |||||
高炉(座) | 转炉(座) | 电炉(座) | 精炼炉(座) | 冶金铸造起重机(台) | 焦炉煤气柜(座) | 高炉煤气柜(座) | 转炉煤气柜(座) |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产能(万吨/年) | 固定式熔炼炉(台) | 倾动式熔炼炉(台) | 深井浇筑系统数量(套) | 钢丝绳式提升装置(套) | 液压式提升装置(套) |
粉尘涉爆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粉尘种类 | 涉粉作业人数 | 干式集中除尘系统(套) | 湿式集中除尘系统(套) | 抛丸/喷砂机 (台) | 抛光/打磨一体机(台) | 静电喷涂设备(套) |
附件4
“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
钢铁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钢8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第6条 | 第7条 | 第8条 |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铝7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第6条 | 第7条 | |||||
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区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粉6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 清零 | 行政 处罚 | |||||
第1条 | 第2条 | 第3条 | 第4条 | 第5条 | 第6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