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的通知

2022-11-08 12:00
发文单位
武汉市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11-08 12:0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4350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各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有关部门,区属重点企业:

现将《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的通知》(鄂安办〔2022〕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生产经营单位“三违”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街乡、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各街乡、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安全监管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各街乡、各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抓典型、促先进,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

    附: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