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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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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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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12-1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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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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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9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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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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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09月08日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20420100003441838”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吴勇华鱼行销售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0年8月10日对武汉市黄陂区吴勇华鱼行销售的黑鱼进行了抽样,检验项目孔雀石绿实测值为1.31u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 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内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户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户销售的该批次的黑鱼是其从武汉市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采购,货源来自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钟树根,2020年8月9日共购进了该批次黑鱼200公斤,已销售完毕。
(三)我局对该商户下达责令改正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四)该户目前无该批次的黑鱼销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