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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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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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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11-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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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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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9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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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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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9月22日,我局接到网上平台转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C20420100003443291和武汉食品化妆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0)ZXS3-00694抽检不合格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8月24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市局委托对武汉市好味美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23日生产的 “蛋糕”(250克/盒)产品抽样检验,2020年09月18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好味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糕”(250克/盒),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武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该批次的“蛋糕(规格:250克/盒)”共生产59盒(不含用于抽样称重2公斤产品),并于2020年08月24日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销售价7元/盒,合计货值413元,共计获利41.3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违法事实,当事人发现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后,在积极配合调查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现已复检合格。该公司提出陈述主要意见如下:对生产产品不合格的行为深表歉意,非其主观故意。自公司营业以来,经营成本高,利润低,特别是今年又因受疫情影响,现公司经营十分困难,公司生产和经营已到了荆棘丛生,进退维谷,寸步难行的局面。在经济方面一直处于亏损,不能自负盈亏,资金链短缺已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运行。该公司愿接受相关处理,请求我局能在行政处罚上能减轻处罚。公司接受教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本局决定在法定范围内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三是武汉市好味美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1.3元;2罚款12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蛋糕(规格:250克/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添加剂量过大。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操加强对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强调规范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和添加剂的规范使用。2、完善我司相关添加剂的管理制度,并制订相应的操作细则,并严格执行,按照规则统一记录备案。3、实行主管责任制、主管负责制原则,进行强制管理,并追究责任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学管意识,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吸取经验教训,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法律规定一丝不苟地执行、落实。至2020年10月19日武汉市好味美食品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检验合格。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