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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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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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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11-1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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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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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9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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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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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9月21日接到网上转来编号为GC20420000486830932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3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襄城区悦佳生活生鲜超市对武汉市如梅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9日生产的 “椒盐苏月(热加工)”产品抽样检验,2020年9月18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如梅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的 “椒盐苏月(热加工)”,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椒盐苏月(热加工)”共生产2件(规格5公斤/件),已全部销售完毕。售价每件60元,货值金额120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如梅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椒盐苏月(热加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购进原料(大豆色拉油)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停止产品生产,联系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销毁。2、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原料采购和入库验收管理。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