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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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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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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11-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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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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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9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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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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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8月13日接市局转来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基本情况。2020年7月14日,市局对武汉湖锦鼎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批次为2020-03-17、规格型号为400ML/瓶的纯芝麻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0年8月11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编号为“No:(2020)ZXC10—00090”检验报告,其结果为“经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被抽检的纯芝麻油由武汉民丰家和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小磨香油共生产了3件,每件12瓶,每件售价53元,共计159元。
2020年8月6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纳溪区棉花坡镇朱官贵副食店经营的批次为2020-03-17、规格型号为390ML/瓶的小磨香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0年8月24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00074922123012C”检验报告,其结果为“经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被抽检的小磨香油由武汉民丰家和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纯芝麻油共生产了11件,每件12瓶,每件售价192元,共计2112元。全部售给了“武汉市江岸区朱雷农副土特产品经营部”,无库存。
2、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且责令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认真查找原因,立即整改。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