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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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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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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7-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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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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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8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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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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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6月4日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编号为“NO:2020GC00731“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7日在通山广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标称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生产日期/批号20191220)进行了抽样,送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为过氧化值不符合国标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共生产有500袋,已销售500袋,企业库房无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库存。
二、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
该企业目前无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油炸类)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