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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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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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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6-04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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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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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6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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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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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04月28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20420100484530724”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4月14日,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集茗行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进行了抽样,检验项目腐霉利实测值为0.71(㎎/kg),标准指标为≤0.2;检验结论: 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黄陂区集茗行农产品经营部所销售的韭菜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汉口北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经核实,当事人系在该市场采购蔬菜从事蔬菜配送经营,该户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当场行政警告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品不合格原因:购进商品查验制度不严格。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进货渠道的规范,落实商品购进查验制度,保证货源的安全。2、加强配送物流周转点的管理。目前,该户已整改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