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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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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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6-04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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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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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6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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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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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04月28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20420100484530724”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集茗行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于2020年4月14日对武汉市黄陂区集茗行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进行了抽样,检验项目腐霉利实测值为0.71(㎎/kg),标准指标为≤0.2;检验结论: 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户销售(配送)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户销售(配送)的该批次的韭菜是其从四季美农贸城果蔬市场C区(叶菜区)购进的,2020年4月14日早晨共购进了韭菜8公斤,已销售完毕。
(三)我局对该商户下达责令改正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四)该户目前无该批次的韭菜销售(配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