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8)

2020-04-07 10:45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4-07 10:44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1059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1月7日接市局转来检验业务号为“(2020)ZXS1-00203”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2月11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市局委托对武汉思维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生产的 “清蜂源”紫云英蜂蜜(规格:2kg/瓶)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霉菌计数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武汉思维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生产的 “清蜂源”紫云英蜂蜜(规格:2kg/瓶)共计100瓶,货值金额7000元。其中:已经销售了32瓶,抽样数量4瓶,库存64瓶(已就地封存)。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武汉思维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要求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2020年1月8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于2020年4月6日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4元;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蜂蜜64瓶;3、罚款4936元。2020年4月7日,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局监督武汉思维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查看溯源检索。原料送货单、配料单、原料感官验收记录、原料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销售记录等,对库存的64瓶同批次产品进行了就地封存处理处理;二是查找问题的原因。经研究分析,可能新入职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操作规程,误将工作服与包装物接触所致,说明该公司对员工学习培训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三是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全公司员工大会,对员工开展学习培训并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换岗处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把控食品加工流程中的生产关键控制点。至2020年1月17日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