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

2020-03-25 10:39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3-25 10:3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1056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19年11月28日接市局网上转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C19420100003439779;及食品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19)ZXL9-00160],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0月28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市局委托对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于2019年10月28日销售的散称小白菜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11月26日出具检验报告,散称小白菜中氟虫腈实测值0.0398mg/kg,标准指标0.0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于2019年10月28日销售的散称小白菜,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于2019年10月28日,从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华商九通蔬菜商行购进散称小白菜34.5公斤,售价5.4元/公斤,货值金额184.9元,于当天销售完毕。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查明事实,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其无法知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货值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品不合格原因:购进商品把关不严。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进货渠道的规范,落实商品购进查验制度,保证货源的安全。2、加强采购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毕。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