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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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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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01-2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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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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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1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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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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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19年11月29日接收平台编号为“(2019)GJS1-03096”、“(2019)GJS1-03097”、“(2019)GJS1-03098”三份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0月30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市局委托对武汉市绿麦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生产的 “本家良田婴幼儿磨牙棒(水果味、奶香味、玉米味)”三品种产品抽样检验,2019年11月28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我局于2019年11月29日立案调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婴幼儿磨牙棒(水果味、奶香味、玉米味)”共生产60箱(每品种各20箱,规格:10克*8支/盒*24盒/箱),并于2019年11月05日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二是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责成该企业启动产品召回机制,责令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3日前完成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8元;2、罚款5000元。该案已于2020年1月21日结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陂市监处字〔2020〕4号。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