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08)

2020-01-14 09:51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1-14 09:5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1051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19年10月14日接收平台编号为“NO:HNA8TZRL21676823”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黄梅县新开镇江林超市(由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红油八宝散酱菜进行了抽样,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7日,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理林大道63号生产车间内,生产红油八宝(酱腌菜)28公斤,合计价值840元。由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我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生产红油八宝(酱腌菜)28公斤,合计价值840元。就地封存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红油八宝(酱腌菜)的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因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分装红油八宝(酱腌菜)的原料履行了查验义务,而生产的所有环节中也未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在案发后积极采取改正、应急措施予以及时纠正,积极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我所责令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所监督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查看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结果为该批原料采购数量为28公斤,于2019年7月17日就地封存,等待下一步处理;二是立即要求该公司食品安全员查看了该产品自2019年1-7月份开始生产以来的所有检查报告,送检报告均显示该产品的苯甲酸项目均为“未检出”,属于合格产品;三是立即要求该公司化验员对现有库存原料及现有库存成品进行苯甲酸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目前该公司库存的红油八宝(酱腌菜)苯甲酸均未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四是严格把控原料品质,严格要求供养商提供同一产地的原料,原料入库前先自行检验,如自行检验不能确保指标合格,就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确保每个批次原料的各项理化指标均合格后再进行入库生产。至2019年11月1日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所的现场核查,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检验合格。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