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06)

2021-01-14 08:50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06)
发文日期
2021-01-14 08:5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0383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11月23日接到网上平台转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0500000806034949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0月17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受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对万州区五桥佳佳副食店于2020年04月27日生产的“土豆粉丝”产品抽样检验,2020年10月23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P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鑫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丝”,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蔡家榨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土豆粉丝”共生产50件(共计4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售价每件45元,货值金额2250 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鑫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0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土豆粉丝”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对产品查验有所欠缺。制定整改措施如下:制定整改措施如下:对销售到市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做销毁处理。今后该公司将加强索证索票管理,货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