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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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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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8-0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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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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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5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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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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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5月21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编号为DC21420100003434429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21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武湖金百尚购物中心销售的 “秦冠苹果”抽样检验,2021年5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果:“敌敌畏项目,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0.35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敌敌畏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秦冠苹果”共购进18公斤,购进日期2021年4月20日,于2021年4月21日抽样2.314公斤,其余15.686公斤至4月30日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责令该超市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协助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货单位,采取召回措施。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