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2023-06-13 16:54
发文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06-13 10:15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161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高,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市安委会“二十七条具体举措”落实,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区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特种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风险隐患,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规充装使用、违规操作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三件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全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隐患。

案例一:武汉市某公司未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武汉市某公司在武汉市黄陂区从事液化石油气销售并给气瓶充装的过程中,将与实际充装气瓶本身信息不相符的追溯码信息上传到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伪造气瓶检查和记录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汉某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案

【案件情况】:2023年2月,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现场充装人员正在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过两日再次发现未改正以上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武汉某有限公司未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案

【案件情况】:2023年5月,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