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行政处罚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

2022-03-28 10:12
发文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3-28 10:1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1119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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