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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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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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2-0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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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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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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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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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同行评估活动情况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黄陂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于8月2日、8月3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同行评估情况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了60件案卷进行评估,其中民事案卷30件,刑事案卷30件。并从黄陂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中遴选了6名律师作为本次活动的评估专家,分3组进行评估,评估实行一案两评制,每本案件由2名律师分别考评,再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
经考评,60件案卷中被评为优秀的案卷4件,优秀率为6.7%;被评为良好的案卷21件,良好率为35%;被评为合格的案卷35件,合格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类型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优秀率 | 良好率 | 合格率 |
民事 | 2 | 15 | 13 | 6.7% | 50% | 100% |
刑事 | 2 | 6 | 22 | 6.7% | 20% | 100% |
合计 | 4 | 21 | 35 | 6.7% | 35% | 100% |
二、存在的问题
(一)告知义务履行欠缺。部分承办律师在诉讼风险提示、案件办理程序提示、证据风险提示上未能充分履行释明告知义务;部分承办律师会见受援人不及时,对受援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告知不够充分。
(二)笔录制作不够详细。一是部分案件会见笔录案件具体情况记录较简单,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会见当事人的也未在谈话笔录中予以说明。二是部分庭审笔录对庭审过程记录不够完整,无法反映控辩方质证、辩论等重要内容。三是同一案件承办人不同案件的谈话笔录、庭审笔录内容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
(三)办案过程记录不全。部分承办律师在阅卷时复制材料不齐全,如未将受援人基本身份信息及采取强制措施情况附卷;部分承办律师的工作报告记录、办案小结、结案报告过于简单,没有结合个人办案经验进行总结,无法清晰看到承办过程的工作轨迹。
(四)办案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案件承办人员提交代理词、辩护词较简单,对案件事实证据论证不充分,逻辑性不够强,语言不够规范,未突出辩护要点;部分刑事案件律师举证质证情况不多,办案效果不明显。
(五)案卷材料不够细致。如部分案卷的会见笔录和附卷文书材料未经受援人签名或纳印确认;部分案卷的案件质量反馈表(审理机关)存在非法官本人签字的情况。
(六)案卷归档不够及时。根据《湖北省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试行)》规定,承办律师应自法律援助案件结案之日起30日内将案卷材料提交至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但部分案件存在逾期归档情况,且未作情况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反映出了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仍有待加强,律师办案能力及办案态度也有待提高,因此,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我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管理要求,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将考评结果与办案补贴发放标准挂钩,与案件指派挂钩。对于案卷被评为不合格的承办人员,暂停其下一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资格;对优秀案卷的承办律师,在案件指派时可对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予以适当倾斜。
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至各法律服务机构,督促承办人员限时整改,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办案律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