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同行评估活动情况通报

2025-02-07 15:16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2-07 15:1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04373
主题分类
其他

2024年黄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同行评估活动情况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黄陂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8月8日组织开展2024年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同行评估情况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了60件案卷进行评估,其中民事案卷30件,刑事案卷30件。并从黄陂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中遴选了6名律师作为本次活动的评估专家,分3组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在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基础上,将评估标准与评分说明进行整合,新制了同行评估标准对照打分表,遵循“一案两评、交叉评估”的原则,采取逐卷查阅、逐卷打分的方式,对案卷整理规范性、材料完整性、受援人约见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告知义务的全面履行情况、调查取证与庭审活动的合法性、辩护或代理意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等多个维度进行了逐项逐条的严格评分。现场评分结束后,再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

案件类型

优秀

良好

合格

优秀率

良好率

合格率

民事

1

11

18

3.3%

36.7%

100%

刑事

1

17

12

3.3%

56.7%

100%

合计

2

28

30

3.3%

46.7%

100%

经考评,60件案卷中被评为优秀的案卷2件,优秀率为3.3%被评为良好的案卷28件,良好率46.7%被评为合格的案卷30件,合格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告知义务履行欠缺。少数承办律师在诉讼风险提示、案件办理程序提示、证据风险提示上未能充分履行释明告知义务;个别承办律师会见受援人不及时,对受援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告知不够充分。

(二)笔录制作不够详细。一是少数案件会见笔录案件具体情况记录较简单,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会见当事人的也未在谈话笔录中予以说明。二是少数庭审笔录对庭审过程记录不够完整,无法反映控辩方质证、辩论等重要内容。三是同一案件承办人不同案件的谈话笔录、庭审笔录内容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

(三)办案过程记录不全。少数承办律师在阅卷时复制材料不齐全,如未将受援人基本身份信息及采取强制措施情况附卷;部分承办律师的工作报告记录、办案小结、结案报告过于简单,没有结合个人办案经验进行总结,无法清晰看到承办过程的工作轨迹。

(四)办案效果有待提高。个别案件承办人员提交代理词、辩护词较简单,对案件事实证据论证不充分,逻辑性不够强,语言不够规范,未突出辩护要点;个别刑事案件律师举证质证情况不多,办案效果不明显。

(五)案卷材料不够细致。如部分案卷的会见笔录和附卷文书材料未经受援人签名或纳印确认;部分案卷的案件质量反馈表(审理机关)存在非法官本人签字的情况。

(六)案卷归档不够及时。根据《湖北省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试行)》规定,承办律师应自法律援助案件结案之日起30日内将案卷材料提交至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但多数案件存在逾期归档情况,且未作情况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反映出了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仍有待加强,律师办案能力及办案态度也有待提高,因此,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我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管理要求,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将考评结果与办案补贴发放标准挂钩,与案件指派挂钩案卷评为不合格承办人员,暂停其下一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资格对优秀案卷的承办律师在案件指派时可对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予以适当倾斜

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至各法律服务机构,督促承办人员限时整改,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办案律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