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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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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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4-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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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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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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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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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基(营)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7〕28号),推动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构建研学实践资源网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和范围
全区范围内,凡符合《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附件1)的优质资源单位,均可申报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其中,基地主要指我区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营地主要指区各行业现有的,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优质单位。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基地和营地,此前已认定为区级的研学旅行基(营)地不重复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自评申报(2025年4月11日前)
有意愿申报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的单位,对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研学基(营)地评分表》,如实进行自评。
自评达到《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达到80分以上的单位,按《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分类别填写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附件4),向黄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二)实地考察(2025年4月18日前)
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逐一现场考察(安全保障、课程管理、食宿安排等为重点考察内容)。
(三)公布认定结果(2025年4月底)
拟认定的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名单将在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文公布,并实行动态监管。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周满珍;联系电话:85906130。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王崇洁 ;联系电话:15902716238 。
附件:
1.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
2.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3.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4.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表
5.研学旅行基(营)地评分表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
一、基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 省旅游委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对教育部门选择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6项基本条件。属于下列主题类别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类。包括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红色传承(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赓续红色基因,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类。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类。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6.劳动实践类。包括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学农实践基地、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参与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增强通过劳动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
(二)优选条件
1.单位性质为公办或公益性。
2.区人民政府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3.周边交通便利,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能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合理编排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线路,满足学生不同的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4.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能持续加大自有经费投入研学旅行服务。
5.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6.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二、营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 省旅游委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对教育部门选择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6项基本条件。
(二)优选条件
1.单位性质为公办或公益性的。
2.区人民政府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3.周边交通便利,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有若干个不同类型、适合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基地和场所,能够满足学生3-5天开展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4.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能持续加大自有经费投入研学旅行服务。
5.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住宿、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6.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附件2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材料清单
一、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单位(以下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1.《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推荐表》;
2.《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自评)》(见附件5);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1000字左右);
4.申报单位研学实践课程(主题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5.申报营地的需要提供整合周边资源的研学旅行线路及资源简介;
6.如已被认定为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科技教育基地等),提供公示、认定佐证材料(含认定文件、公示信息等)。
二、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单位(以下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1.《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推荐表》;
2.《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自评)》(见附件5);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1500字左右);
4.申报单位研学实践课程(主题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5.申报营地的需要提供整合周边资源的研学旅行线路及资源简介;
6.如已被认定为中小学生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科技教育基地等),提供公示、认定佐证材料(含认定文件、公示信息等)。
附件3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推荐表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 详细地址 | ||||||
申报法人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正式运营时间 | 年 月 | |||||
申报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
行政主管部门 (全称,与公章一致)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手机) | ||||||
申报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
在职员工总数(人) |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 ||||||
所属类别 | □优秀传统文化类 □红色传承(革命传统教育类) □国情教育类 □国防科工类 □自然生态类 □劳动实践类 (可多选) | ||||||
近三年接待开展 研学实践学生人数 | |||||||
申报单位自评情况 | 一、对照省6项基本条件,自评完全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基本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不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
二、《研学旅行基(营)地评分表》自评 分。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一单位一表。
附件4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推荐表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 详细地址 | ||||||
申报法人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正式运营时间 | 年 月 | |||||
申报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
行政主管部门 (全称,与公章一致)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手机) | ||||||
申报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
在职员工总数(人) |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 ||||||
内部容纳同时就餐人数 | 床位数 | ||||||
内部基本医疗保障条件 | |||||||
近三年接待研学 实践学生住宿人数 | |||||||
申报单位自评情况 | 一、对照省6项基本条件,自评完全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基本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不符合的共 条,分别为第 条。 二、《研学旅行基(营)地评分表》自评 分。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研学旅行基(营)地评分表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得分 |
资质条件 | 有独立的经营主体和机构,管理架构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 3 | |
有营业执照及所涉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照,正式运营1年以上。 | 3 | ||
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 5 | ||
设施设备 | 应有可供学生教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所,且布局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 | 7 | |
应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所使用大型器械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经专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 6 | ||
消防和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标识完整,清晰,位置醒目,无安全隐患。 | 6 | ||
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设施及公共区域24小时视频监控设备运作良好。 | 4 | ||
内部具备基本医疗保障条件,附近15公里内有医疗机构。 | 3 | ||
人员配备 | 按不低于1:30的师生比例配备研学导师、专业资质人员、安全员等工作人员。 | 3 | |
经专业培训的研学导师,或专业资质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 3 | ||
每年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 3 | ||
卫生条件 | 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 3 | |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有满足需求。垃圾箱布局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 2 | ||
研学课程 |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 10 | |
课程体系完整,课程主题的设计围绕黄陂传统文化、革命历史、自然环境、科技教育等资源,或根据自身资源特色开发设计。 | 10 | ||
安全保障 |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有培训和演练记录。 | 7 | |
建立与教育、文化旅游、公安、交通、食品药品监管和共青团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 5 | ||
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 4 | ||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问题导向,实践教育活动各环节责任到人到岗。 | 2 | ||
购买足额研学相关责任险。 | 5 | ||
综合评价 | 学校、师生、家长、社会评价良好。 | 3 | |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处理及时稳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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