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学新生送路费公告

2025-07-01 10:30
发文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10:2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1960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大学新生送路费来啦

同学们恭喜你们通过十二年的努力,高考取得了好成绩,新学年即将到自己心仪的学校就读,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开启。此时可能还有些同学在为大学的学费生活费用发愁,其实随着录取通知书寄给了同学们一份大学资助政策指南,介绍了很多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入学前,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新生送路费项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可以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哪些大学新生可以申请及资助额度

1、资助范围与对象为我区户籍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原则上资助对象优先从高三毕业年级获得国家助学金且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中遴选。凡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爱国守法、遵守校规、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下列优先顺序等额资助。高中阶段享受过国家助学金学生无需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①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②由残联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孤残学生;

③烈士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均以其高三秋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时的认定结果为依据

④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印证材料:查看残疾证或街一级政府部证明;

⑤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印证材料: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⑥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印证材料:街乡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4、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的时间、流程及资金发放

1申请时间: 2025年72595日。满足受助条件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教育总支集中申请办理,也可在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同时办理。各街道教育总支受理学生申请后,于规定时间内(分两批次825日前、95日前)集中报送至区资助中心,由区资助中心汇总后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系统集中申报,受助学生名单以中国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为准。金额、时间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2、区资助中心负责全区大学新生送路费资助项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落实。在受理过程中,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个人申请:满足受助条件的学生可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户籍所在地街道教育总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黄陂区大学新生送路费申请表》(附表1

②组织评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材料后,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③名单公示: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办事大厅张贴,并在“黄陂教育资助”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④资金发放:待名单确定后,中国教育基金会分批次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受助学生账户。如有拨付失败的账户信息,受助学生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重新提供准确信息,由区资助中心在申报系统中再次申报,未按时报送准确账户信息的学生,中国教育基金会可取消其受助资格,不予资助。

区教育局设立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027-85905568, 对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627



                                        



黄陂区大学新生送路费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录取院校


高考分数


录取学历

层次

本科专科

录取院校

位置

省内省外

家庭

情况

申请类型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烈士子女   孤儿 残疾学生 残疾人子女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学生    其他

人均年收入()、来源


学生本人银行卡号


开户行名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人名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