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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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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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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4-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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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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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1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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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减灾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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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黄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2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做好2022年黄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全面完成调查与质检汇交工作
(一)完成住建系统调查。根据国普办住建系统调查技术规范和省、市普查办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区房屋建筑、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供水管线的住建系统外业调查任务。(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间:2月20日前)
(二)完成数据质检核查。按照《谁调查、谁质检》的原则,开展本行业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形成质量检查报告;收集核对相关作证与调查数据的出入,有数据更新或变动等问题的需提前拟定情况说明;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现场数据核查、修改上报。(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三)完成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区级质检核查后的调查数据
及时向区普查办横向汇交,有关行业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调查成果的纵向逐级汇交,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的区级普查成果集,同时配合区普查办完成调查成果的综合性审核。(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四)强化评估与区划团队建设。组织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
和技术人员参加国普办和省普查办举行的综合评估与区划培训,组建评估与区划团队,培育业务骨干。(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五)完成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完成区级地质、气象等单
灾种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及质检审核工作;配合完成省、市级地震、水旱、森林火灾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9月30日)
(六)建成“黄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节点数据库”。完成区级行业部门的普查成果入库;完成区级数据库的基础环境建设;建成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节点数据库。(责任单位: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七)配合完成“武汉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按照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底数、评估隐患、灾害区划”的总要求,科学谋划和高标准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配合武汉市建设启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构建市区共建共享共用的普查成果管理模式,为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区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八)建立普查数据库常态化更新机制。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和编制全区普查成果常态化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更新工作机制,保障普查数据库成果的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九)围绕风险普查阶段性工作开展宣传。按照区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紧密围绕 2022年风险普查工作,重点做好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成果应用等工作宣传。(责任单位: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十)组织做好普查培训工作。紧密围绕2022年风险普查工作重点,聚焦普查组织管理、数据治理管理、数据横向汇交、评估与区划、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普查成果应用等专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区普查办,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十一)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总结。在全区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实施及阶段性成效评估,完成普查工作和相关成果应用总结。(责任部门:区普查办,各牵头行业部门;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附件:2022 年区级普查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区级普查任务清单
责任部门 | 工作内容 | 成果清单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完成应急管理系统数据国家级质检整改核查。 2、完成区级各行业普查成果横向收集和综合性审核。 3、建立黄陂区普查成果节点数据库 4、建设“黄陂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5、编制全区普查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 1、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数据集。 2、普查成果汇集清单、质检报告、验收报告。 3、全区普查成果节点数据库。 4、全区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地质灾害数据、历史年度地质灾害灾情数据、地质监测站点数据、地质灾害工程防治能力数据质检、建库。 2、编制黄陂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3、编制黄陂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4、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向区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级纵向汇交。 | 1、地质灾害、年度地质灾害灾情指标、地质监测站点、地质灾害工程防治能力数据集。 2、黄陂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图件。 3、黄陂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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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和林业局 | 1、全区森林火灾致灾调查、重点隐患调查成果质量检查。 2、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和重点隐患评估。 3、森林火灾调查成果区市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交汇。 | 1、全区森林火实致灾和重点隐患调查成果数据库。 2、全区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结果数据库。 3、森林火灾承灾体隐患等级分布图、滅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分布图、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 4、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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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 1、干旱灾害和洪水灾害调查数据省部级质检审核反馈问题整改。 2、市政供水设施质检核查。 3、水旱灾害调查和市政供水设施调查成果向区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汇交 | 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集、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数据集、市政供水设施调查数据集。 2、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市政供水设施调查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 |
区气象局
| 1、完成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2、完成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产品制作。 3、气象灾害调查成果向市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汇交。
| 1、气象灾害致灾因子数据集。 2、气象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图。 3、气象灾害针对主要承灾体脆弱性指数和主要承灾体风险等级。 4、气象灾害致灾危险性区划图件、针对不同承灾体风险性区划图件、气象灾害综合性风险区划图件。 5、气象灾害致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类报告。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完成全区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检核查。 2、完成全区市政道路调查录入、质检核查。 3、建立黄陂区城市道路空间数据库。 4、开发市政道路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5、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和市政道路调查成果向区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汇交。 | 1、全区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2、全区市政道路空间数据库。 3、市政道路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4、房屋建筑调查、市政道路调查质检核查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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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 1、完成全区市政桥梁调查录入、质检核查。 2、市政桥梁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 3、市政桥梁调查成果向市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汇交。
| 1、全区市政桥梁调查数据集。 2、市政桥梁调查质检核查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分 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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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 1、完成公路、水路设施调查、质检核查工作,建立公路水路承灾体风险点台账。 2、公路、水路设施调查成果向市普查办横向汇交和向上级行业部门纵向汇交。 | 1、公路、水路设施调查成果数据集。 2、公路、水路调查工作报告。 3、公路、水路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质量检查报告 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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