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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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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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11-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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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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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2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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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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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陂区2025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
重建(修缮)救助对象的公示
为确保受灾群众应救尽救、安全温暖过冬,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2017〕51号)》文件要求,我区在年度灾情统计报送的基础上,分类开展救助。
对于倒损住房重建对象,坚持按标准面积实施救助,原则上家庭成员数为1-2人、3-4人、5人及以上的救助住房面积应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以内。一、二、三类对象重建住房救助资金分别按救助面积标准每平方米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在房屋重建期间,受灾人员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对其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90天)。
对于损房修缮对象,需部分恢复重建、修缮因灾受损住房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一、二、三类对象每户救助标准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
经各街乡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街乡审核,现就2025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修缮)拟救助对象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对上述公示对象(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与黄陂区应急管理局防灾救灾科联系。联系电话:027-61009097
附件:2025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修缮)救助对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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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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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人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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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重建方式 |
修缮/重建补助金额(元) |
过渡期生活救助天数(天) |
过渡期生活救助金额(元) |
共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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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家湾街齐心村 |
邓红涛 |
1 |
一类(特困供养人员) |
修缮 |
4000 |
无 |
无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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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川街院岗村 |
曾小青 |
1 |
二类(低保户) |
重建 |
25000 |
76 |
2280 |
27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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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川街下店村 |
谢荣生 |
1 |
二类(低保户) |
重建 |
25000 |
90 |
2700 |
27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