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2023-12-12 17:19
发文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12-12 17:1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34506
主题分类
旅游

黄陂区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黄陂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旅游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旅游安全事故分类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各行业单位各负其责,快速作出反应,妥善加以处置。

(二)旅游安全事故分类:

1、轻微事故。系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系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者;

3、重大事故。系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多各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者;

4、特大事故。系指一次事故造成多名旅游者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群死群伤、性质特别严重、产生严重影响者。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向正坤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指挥长:钟 拓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A级旅游景区及区内所有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分管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主任由钟拓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督促、指导各行业单位制定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

2、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

3、及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及善后处理工作。

4、请求和配合森林防火办、交通海事、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评估、调查及施救和处置。

(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

1、制定旅游安全方案、预案并组织演练。

2、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工作专班。

3、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局报告。

4、及时组织第一时间的应急救援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救援行动。

5、积极配合事故调整处置,认真做好赔偿善后工作。

6、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迅速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党委、政府主要指区、街乡两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指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局、区防火办、区消防、区公安、区卫生、区药品、区质监、区海事等部门,视事故的不同类型而定。

2、接报告后,当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赶赴现场之前,指示事故发生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先行开展救援。

3、组织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事故责任的界定及赔偿处置和相关善后工作。

4、如属本指挥部无法处置之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请求援助。

四、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业单位要从“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的落实到位,并将预案和工作专班人员名单报区文旅局。

3、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和各自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

4、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协调有力、救援及时。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6、在紧急救援过程中,如需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或场地,任何单位不得阻拦和拒绝,要全力配合。

附:黄陂区旅游行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



黄陂区旅游行业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

本着“游客的生命至高无上”的原则,为了避免和应对旅游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强全区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的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应急分预案:

一、饭店火灾应急预案

1、预防为主。由火源引起的火灾,在未损伤电线、电器的情况下,可直接用灭火器或高压水将其喷灭;因煤气、柴油引起的火灾,应首先关闭气阀,然后用灭火器灭火。

2、当火灾发生时,饭店工作人员一边迅速疏散客人至安全地带,一边通知饭店安全领导小组,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小组应于最快速度组织预备队员到火灾现场施救,并酌情拨打119火警增援。

3、如客人和员工无法逃离火灾现场,施救人员应呼吁客人或亲自操作紧闭房门,并将被子打湿置于门缝处,将卫生间毛巾打湿把嘴捂住,从宾馆窗户处向外求助。

4、如火灾范围较大,火势较猛,无法逃离房间至楼下时,应转移至宾馆楼顶平台,接受消防云梯施救。

二、森林防火预案

1、建立安全防火巡逻制度,将定岗观察与流动巡逻查结合。每天在景区游线上保证有防火员巡山,负责防火工作。

2、如遇森林火灾,巡山队员应立即通知景区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抢险施救,并即刻报林业消防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以取得专业队伍、政府职能部门和辖区村民的支援。

3、巡山队员和应急预备队员按照平时训练演习的方案。一方面,立即迅速地将游客疏送出森林至景区安全地带;另一方面,全体应急预备队员和员工迅速从不同方向、途径,携消防灭火器、高压抽水泵等消防设施赶往火灾现场及时扑救,防止火势的蔓延。

三、游客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景区对游线险点、险段的检查及定点值守严格执行制度化、时间化。其巡山、设岗依据平日、双休日和黄金周或大型节庆活动,游客高峰期等按照一级应急措施配备人力资源。

2、大型庆典活动,如专项节目方案,接待方案,交通及安全预案,要提前向公安、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批准,取得他们指导和支持,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景区除在游线上正常巡逻、检查外,重点要对事故易发地段,加强人力监督,劝阻和防止游客超载、攀爬、戏闹、游泳等危险行为。同时,巡视人员要对游步道陡坡、急转弯、高、窄路段等易发事故点对游客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万无一失。

4、景区急救点要配备担架和加强人员的配置。任何险情的发生,急救点和巡逻人员,除迅速急救,运送伤者下山外,还应立即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不得延误。景区安全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医务救护人员及应急预备队员上山迎救,携带药品、担架等,并上报。医务人员应首先采取减轻伤者痛苦的手段,并即刻论断病情程度,视情节轻重与景区安全办公室通报,是否准备交通车辆,是否与镇、区、市医院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落实施救方案。

5、无论在宾馆客房或景区游线上,发现游客食物不适者或食物中毒、中暑现象,宾馆服务人员或游线巡逻人员,要立即报告宾馆或景区安全办公室。医务室接到出诊通知后,立即带必备针剂和药品赶往客房会诊或与应急预备队员立即上山与输送病人下山的巡逻人员会合,边治疗,边下山,并视病情程度送往各级医院。

6、景区医疗救护点,应备好担架和必备的药品,同时,调配交通工具,随时守候,以应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