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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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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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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7-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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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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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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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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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4月23日,我局接收平台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 2022CJ0097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3月23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按照2022年湖北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对湖北乾坤购物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花菜(规格:150克/袋,批号:2022-01-20,等级:一级)进行了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产品为我局横店市场监管所辖区企业湖北福叶林商贸有限公司生产。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横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经查,2022年1月10日,当事人从武汉市东西湖成林干鲜经营部购进散装黄花菜18斤,于2022年1月20日在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临空经济示范工业园车间八第二层进行生产(分包装),共计60袋(规格:150克/袋)。2022年1月26日,销售给湖北乾坤购物有限公司20袋,销售价格15.2元/袋,销售金额304元,共获利60元。剩余40袋春节期间带回老家送给了亲朋好友食用。至2022年5月6日,销售给湖北乾坤购物有限公司20袋黄花菜中,除用于抽检的4袋外,其余16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湖北福叶林商贸有限公司按要求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2022年5月5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分析,原因是没有查验原料检验合格报告,原料本身不合格。找到原因后,企业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原料采购制度;2、成品出厂检验检测。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完善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执行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生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不再出现任何违规生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