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52)

2022-07-05 08:47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52)
发文日期
2022-07-05 08:4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2022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06月02日,我局接到编号:NO:(2022)ZXC6-00134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好美味(武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中,向社会餐饮消费者提供餐食使用的外购食品原料(江西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2022年4月26日对好美味(武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中,向社会餐饮消费者提供餐食使用的外购食品原料(江西米粉,批号20220311,25kg/袋)进行抽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公司处置情况 

  好美味(武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中,向社会餐饮消费者提供餐食使用的外购食品原料(江西米粉)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其抽检样品结论为不合格,我局综合执法大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的批号为20223月11日,至检查之日止余下产品均由生产方江西省金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召回,无库存,该公司向社会餐饮消费者提供餐食未继续使用该产品;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交书面整改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并积极配合现场复查验收和复查检验工作。三是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规定,武汉市好美味(武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该公司在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中,向社会餐饮消费者提供餐食使用的外购食品原料(江西米粉),未全面严格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导致该公司所购进的食品原料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1、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原料采购人员进行了培训;2、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并责任到人。

2022年7月2日对该公司现场复查验收合格。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