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54)

2022-07-12 10:50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54)
发文日期
2022-07-12 10:5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2088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SC22420000003330944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2CJ00940],2022年4月22日接收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100003433713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2ZXL3-00174]和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100003433712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2ZXL3-00173],2022年5月23日接收抽样单编号为DC22320100294931310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J2022MC1091],2022年6月2日接收抽样单编号为SC224200900486830873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WH202204080],2022年6月16日接收抽样单编号为SC224200900486831213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WH202204527],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2年3月16日在对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称重的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4)进行了抽样检验;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2年3月22日在对武汉市江夏区兴爱家综合超市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称重的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和绿豆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4)两种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于2022年4月28日在对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万辰国际广场店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称重的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401)进行了抽样检验;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2年5月12日在对武汉百洋通恒商贸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称重的无蔗糖绿豆糕(玉米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9)进行了抽样检验;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2年5月20日在对孝南区易果生活超市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规格为盒装为350克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20501)进行了抽样检验。以上抽样检验结论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一是进行了调查,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1、查明批号为20220304的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和桂花味)共生产各五件,已销售一件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到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已销售一件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到武汉市江夏区兴爱家综合超市,已销售一件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到武汉市江夏区兴爱家综合超市,企业库房无上述批次的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和桂花味)库存;2、查明该批次的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401)共生产有三件,已销售三件到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文昌巷连锁店,企业库房无该批次的无蔗糖绿豆糕(桂花味)库存;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通知书,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3、查明该批次的无蔗糖绿豆糕(玉米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9)共生产有三件,已销售三件到武汉百洋通恒商贸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企业库房无该批次的无蔗糖绿豆糕(玉米味)库存。4、查明该批次规格为盒装为350克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20501)共生产有四件,已销售四件到孝南区易果生活超市,企业库房无该批次规格为盒装为350克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库存。三是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00元(注:罚款是并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协助企业查找问题的原因,现初步判断为:1、生产车间的高湿度和水汽流动;2、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生产车间、仓库温湿度控制和通风管理;2、做好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