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112)

2022-11-23 14:59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112)
发文日期
2022-11-23 14:59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4469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9月21日,我局接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100003440706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芝麻不二面馆销售的鸡冠饺(自制)

    抽检的基本情况: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23日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芝麻不二面馆销售的鸡冠饺(自制,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芝麻不二面馆于2022年8月23日生产鸡冠饺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刘集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芝麻不二面馆销售的鸡冠饺是该店自制产品,2022年8月23日自制的鸡冠饺当天全部销售完毕。2022年9月21日我局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实施现场检查,抽检批次鸡冠饺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芝麻不二面馆经营过程中销售的鸡冠饺(自制)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之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使用含铝的发酵粉,造成铝残留量超标。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店内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监督;2、今后制作的油炸食品一律改用“无铝”含量的发酵粉。目前,该户已整改完毕。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