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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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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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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1-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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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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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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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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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11月10日,我局接收平台编号为DC22420100487236037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8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荆沙小吃店于2022年10月28日经营使用的大碗(自行消毒)抽样检验,2022年11月7日出具检验报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荆沙小吃店经营使用的大碗(自行消毒),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该店经营使用的上述批次大碗3个。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荆沙小吃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大碗(自行消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清洗保洁措施不到位。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保证洗碗池上下水道畅通,下班前将垃圾桶清理干净,清洗灶台及清扫店堂卫生。2、用洗涤剂洗净餐具表面油污后,再用清水多次冲洗,然后煮沸消毒30分钟,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3、消毒后的餐具自然滤干,放入保洁柜中,防止再次污染。4、制订了店内餐具消毒保洁制度,由店主负责定时检查落实。至2022年11月14日该店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