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160)

2023-03-13 10:18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2-160)
发文日期
2023-03-13 10:1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0910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12月8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号DC22420100003445622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2年11月8日对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干面胡萝卜(酱腌菜)进行了抽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理林大道63号生产车间内,生产红油萝卜丁30公斤,合计价值108元。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不合格,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生产红油萝卜丁30公斤,合计价值108元,未销售。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红油萝卜丁的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对各个环节进行梳理调查:员工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实施,责任心不强。公司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其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二是立即要求该公司加强员工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立即要求该公司化验员对现有原料及现有成品进行检验;四是严格把控原料品质,严格要求供养商提供同一产地的原料,原料入库前先自行检验,如自行检验不能确保指标合格时,应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确保每个批次原料的各项理化指标均合格后再进行入库生产。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