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3-17)
|
发文日期 |
2023-08-03 15: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3-2012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5月18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GZJ23420000003333451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4月19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随州君羊兴购物有限公司对武汉楚沁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生产的玉米锅巴(香辣味)进行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楚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锅巴(香辣味)”(生产日期2023年2月17日),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玉米锅巴(香辣味)”共生产了48箱,规格3公斤/箱,售价33元/箱,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1584元,违法所得240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楚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得240元;2、罚款7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储运不当。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联系经销商召回该批次产品。2、加强原材料采购和入库管理验收,原材料不合格不得入库。3、产品在成品库和运输途中保持通风干燥。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