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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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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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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8-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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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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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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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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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5月31日,本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DBJ23420100003433679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4月28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永旺(湖北)商业有限公司西城店对标称湖北鑫嘉美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生产的 “龙须酥(熟粉类)”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5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湖北鑫嘉美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龙须酥(熟粉类)”,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本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龙须酥(熟粉类)”是湖北鑫嘉美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约定委托方负责产品包装上文字的确定。原材料及内外包装材料采购,产品质量等其他事项均由受托方负责。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当事人委托武汉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2023年4月21日)经抽检不合格。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对受托方生产行为的监督义务,不是涉案产品的生产者,也未参与经营涉案产品,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因生产方武汉玉源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本局管辖,本局将该案移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龙须酥(熟粉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武汉玉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造成的。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的学习,加强管理严防类似质量事故;2、暂时中止与武汉玉源食品有限公司关于龙须酥的委托合作;3、今后在委托加工选择管理水平与硬件设施更高的厂家合作,生产出质量合格的放心食品。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