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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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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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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9-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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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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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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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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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7月14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DBJ23340826343130700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1日,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受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宿松县都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抽检了武汉市嘉乐轩食品厂生产的 “绿豆糕”(260g/盒、生产日期2023年4月23日),2023年6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99-2015《食品安全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嘉乐轩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3年4月23日),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绿豆糕”共生产了100盒,已全部售出,售价每盒5元,货值金额500元,违法所得50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嘉乐轩食品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绿豆糕”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气候湿热,气温过高,商品存储不当造成的。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厂里制定的制度;2、成品仓库货物保持通风及干燥。3、加强原材料采购和入库验收管理,不合格原材料不得入库。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