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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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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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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1-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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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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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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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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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8月3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3420100003437233、DBJ23420100003437229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陂区弘百尚超市销售的泥鳅、生姜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3年7月6日对黄陂区弘百尚超市销售的泥鳅、生姜进行了抽样,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的情况。黄陂区弘百尚超市于2023年7月5日分别从新华南海鲜市场购进的泥鳅5.7公斤,从武汉市黄陂区常道文蔬菜商行(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农贸城A902)购进的生姜25.5公斤,均已销售完毕。2023年7月6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该超市销售的生姜、泥鳅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我局盘龙市场监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生姜、泥鳅的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因黄陂区弘百尚超市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当事人是首次违法,具有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3.48元,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特别是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商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