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46)

2023-12-26 09:32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46)
发文日期
2023-12-26 09:3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3758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118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号为DBJ23420100003444991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9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汉昌鼎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味花生(规格:5kg/箱,生产日期:2023108)进行了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横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8日在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迎群村生产山核桃味花生(规格:5kg/箱)20箱,成本价65元/箱,销售单价70元/箱,货值金额1400元。至2023年11月9日,除抽样样品1箱外,剩余19箱均已售出,无法召回,共获利95元。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武汉市汉昌鼎兴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2023年11月9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5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检验报告后,公司对该产品不合格的情况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可能是购进的花生原料本身含有二氧化硫。整改措施:暂停生产,启动召回机制,更换进货渠道,查验供货商合法资质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