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16)

2024-04-11 15:57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16)
发文日期
2024-04-11 15:5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4-1094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129,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485330009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销售的辣椒精油2号(调味油)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3年1226日,武汉市硚口区春秋调料经营部对其经营的辣椒精2号(调味(规格:1升/瓶,生产日期:20231016日进行了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Q/WYL0002S-2021《调味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是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委托武汉玉龙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委托生产辣椒精2号(调味),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2023年10月18日从武汉玉龙口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辣椒精2号(调味2件共20瓶,售了10瓶,库存10瓶,售价18元/瓶得知该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后,召回5瓶,将15瓶退回厂家作销毁处理。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条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980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放置在送货车中时间过长,商品存储不当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联系销售方召回该批次产品。2、加强商品储存管理,食品在仓库和运输途中保持通风干燥。3、严格落实食品购进查验制度和入库管理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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