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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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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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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4-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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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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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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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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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1月29日,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485330009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销售的辣椒精油2号(调味油)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2023年12月26日,在武汉市硚口区春秋调料经营部对其经营的辣椒精油2号(调味油)(规格:1升/瓶,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6日)进行了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Q/WYL0002S-2021《调味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是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委托武汉玉龙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委托生产的辣椒精油2号(调味油),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2023年10月18日从武汉玉龙口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辣椒精油2号(调味油)2件共20瓶,销售了10瓶,库存10瓶,售价18元/瓶。得知该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后,召回5瓶,将15瓶退回厂家作销毁处理。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辰萱调料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98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放置在送货车中时间过长,商品存储不当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联系销售方召回该批次产品。2、加强商品储存管理,食品在仓库和运输途中保持通风干燥。3、严格落实食品购进查验制度和入库管理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