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23)
|
发文日期 |
2024-06-20 15:1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525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5月10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4287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销售的生姜200g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4年4月9日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毒死婢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销售的生姜于2024年4月8日购进于武汉强鑫蔬菜专业合作社,共购进1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刘集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生姜的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因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的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在案发后积极采取改正,应急措施予以及时纠正,积极查找问题原因,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局责令对当事人作如下出来意见: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局监督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查看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待下一步处理;二是立即要求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负责人严格落实产品进货、销货以及食品安全制度;三是立即要求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四是严格把控入库前先自行检验,如自行检验不能确保指标合格,就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确保每个批次销售的商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合格后再进行入库。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