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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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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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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7-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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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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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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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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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5月21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34772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金童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9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金童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生产的“熟卤笋尖”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处置情况:武汉金童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熟卤笋尖”在监督抽检中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一是送达: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1日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二是进行了调查:上述产品共生产5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三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熟卤笋尖”产品,并要求整改;四是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6元; 2、罚款20000元。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该公司生产的“熟卤笋尖”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该公司对采购的原材料及产品没有进行再次检验,导致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事件发生,责令落实以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做到每批次送检合格再生产,同时完善制度,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举一反三,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