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29)

2024-07-31 10:26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29)
发文日期
2024-07-31 10:25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4-1806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522,我局接平台抽样单编号为GZJ24420000003332915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销售的芝麻花生混合酱

抽检的基本情况:2024年4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销售的芝麻花生混合酱进行抽检。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Q/JSA 0001S-2020《芝麻花生混合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我局刘集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436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购进七姊芝麻花生混合酱1件(24袋),已全部销售完毕。二是要求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发布召回公告。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因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腾龙大道店的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该店已履行查验制度,在案发后积极采取改正,应急措施予以及时纠正,积极查找问题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所监督该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查看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待下一步处理;二是要求店完善产品进货、销货以及食品安全制度;三是要求该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四是严格把控入库前先自行检验,如自行检验不能确保指标合格,就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确保每个批次销售的商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合格后再进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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