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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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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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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0-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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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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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2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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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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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10月14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42932ZX食品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2024年9月19日对武汉海事职业学院自行消毒的餐盘进行采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我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一是送达,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二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餐盘(自行消毒餐具)无库存;三是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按照餐饮具消毒规定,规范操作过程;四是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五)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该批次自行消毒餐具不合格原因为冲洗时间未达到要求所致。责令落实以下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清洗消毒过程控制要求,规范操作,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台账。2、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后的存放。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