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48)

2024-10-29 15:16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48)
发文日期
2024-10-29 15:1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4-2616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481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42000004546317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202475日在对中山市璟岩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武汉麦香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老月饼(黑芝麻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0612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一是进行了调查,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老月饼共生产有三件,全部销售到中山市璟岩购物中心,企业库房无该批次的老月饼。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通知书,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三是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62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协助企业查找问题的原因,现初步判断为:1、当日生产前清洗消毒人员未按照规定要求,部分产品外包装卷膜消毒不彻底;2、员工培训不到位,卫生意识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操作人员每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2、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考核方可上岗。

                                     

20241025